发布时间:2023-03-22 15:08:41 关键字:绿本丢失,车辆报废,汽车报废,汽车解体,机动车报废,报废汽车,报废车回收,车辆报废流程,车辆报废标准
汽车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交通工具,不仅仅是带来出行的便利,更多还是拓展了社交半径,提高了社交效率,充实了我们的社交体验。但是随着汽车使用年限的逐渐增长,汽车零部件也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老化甚至损坏,严重的可能会威胁到人们日常出行的人身安全,所以应当由汽车所有人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已经非常久了,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也早已经丢失,那么这种情况下还能办理车辆报废吗?
车辆绿本已经丢失还能办理报废吗?
正常情况下,车辆报废是需要车辆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大绿本)、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报废车辆绿本已经丢失,并且报废车辆没有存在查封、抵押、违法等异常状态存在,那么报废车辆依旧可以正常办理报废,具体报废流程如下:
一、准备手续
汽车所有人准备好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前后号牌和报废机动车。
二、开具收车凭证
北京汽车解体厂向车主开具盖有公章的收车凭证,并将报废汽车托运回厂。
三、提交相关材料
北京汽车解体厂向车辆管理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四、报废汽车信息核档
车辆管理所对报废汽车信息进行核档,确保报废汽车的合法性。
五、报废汽车拆解
北京汽车解体厂在警察监督下对报废汽车进行拆解,并将拆解照片上传到车管所。
六、报废汽车信息注销
车辆管理所对报废汽车拆解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报废汽车信息从系统中注销。
七、出具报废手续
车辆管理所与北京汽车解体厂共同向车主出具有效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注销登记决定书》。
汽车强制报废标准在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机动车的强制报废的要求: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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